我院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
时间:2023-10-21 15:56:40
根据《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<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>的通知>》(湘教发〔2019〕30号)《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(修订)》(科大政发〔2018〕151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,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,辅导员、班主任、主要学生干部任成员的评审工作小组。通过本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评定、学院党委审定,最终确定以下同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等级,具体名单详见附件。
为了贯彻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现将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—10月16日,公示地点为学院官网及立德楼B栋一楼大厅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应,过期不予受理。
公示受理人:刘敏(立德楼B109)
联系电话:0731-58290065
Email:876384852@qq.com
反映意见的同学必须有凭有据,并能告知姓名班级以配合调查,学院对反映意见的同学的信息将严格保密,不接受匿名反映。
附件:
我院
2023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