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
时间:2022-11-02 14:40:00
根据《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<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湘财教〔2022〕13号)《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》(湘学助〔2022〕29号)和《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〔2018〕151号》等相关文件精神。通过个人申报、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最终评审,最终评定梅廉志等1211名同学国家助学金等级,具体名单详见附件。为了贯彻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现将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—11月7日,公示地点为学院官网及立德楼B栋一楼大厅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应,过期不予受理。
公示受理人:刘敏(立德楼B10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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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2022年11月2日